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作者:yy易游官网  日期:2025-12-15  浏览:  来源:yy易游体育

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建筑业与工程咨询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我国工程咨询行业国际竞争力、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关键路径。

治理体系的核心在于服务主体与治理对象之间的协同,围绕谁来治理、治理什么、如何治理三大要素展开,治理结构是治理体系的具体体现。

价值创造的根本在于为客户创造价值。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的动力,来自客户及相关方的新需求,其背景是工程行业全生命周期价值链的升级与再造。

价值链与治理模式的升级

价值链是以客户为核心的价值创造活动与参与主体共同构成的链条。按覆盖范围可分为公司价值链、行业价值链和全球价值链。行业与全球价值链通常包含多方参与者,不同主体在价值链中获得的利益与影响力不同,取决于对价值链的控制力与参与深度,从而决定各自的角色与地位。

价值链治理涉及组织结构、权力与利益的分配,以及链内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学术界对治理模式有多种研究,其中由Gary Gereffi提出的五类治理模式广泛应用:市场型、模块型、关系型、领导型以及层级型。主体间的协调能力与权力不对称性呈现从市场型向层级型逐步增强的趋势。

随着市场竞争与产业发展,治理模式也在演进。英国萨塞克斯大学的研究者提出了价值链升级的四种路径:工艺流程升级、产品升级、功能升级和链条升级。

工程行业全生命周期价值链及治理演进

我国工程行业价值链经历了从分散到逐步整合的过程。过去,价值链治理多为分散状态,基本处于市场型与模块型的组合。价值链中的各环节多由不同主体承担,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材料供应等环节均以价格为主导,专业服务的选择常基于模块化的网络关系,因此形成分散型治理格局。

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和相关主体能力的提升,出现了阶段性业务整合的趋势。立项阶段逐步出现投资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专项调查等综合性咨询;建设阶段则出现代建、整合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这使得工程行业的治理逐步从分散走向分段型治理。

PPP模式的兴起,推动了项目公司等主体的出现,进一步促进了从分段型向整合型治理的转变。EPC、DB、设计—采购—施工等总承包模式,以及设计—施工的综合解决方案,成为工程行业价值链治理的重要发展方向。

工程咨询价值链的现状

工程咨询服务围绕工程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展开,与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价值链的覆盖范围相比,仍存在差距。总体而言,工程咨询价值链在覆盖长度上尚未实现对全生命周期的完整覆盖,运维阶段的服务显著不足,且在已覆盖阶段,服务也不尽完善。

在立项阶段,尽管有较多环节被覆盖,但系统的综合统筹能力仍显不足。可研、环境评价、节能评价、社会稳定性评估、地质灾害与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往往由不同单位分工完成,最终由委托方统筹,形成高度分散的模块化治理格局。

规划阶段逐步出现以牵头单位为核心的综合咨询模式,专项咨询单位则作为联合体成员或分包单位参与,形成从分散到关系型、再向领导型治理的演变趋势。立项阶段并非所有咨询工作都能由单一单位承担,需要平衡专业分工、利益冲突与独立性要求。

建设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正逐步扩展,但仍未实现全面普及。代建与建设管理、勘察设计总承包、施工监理总承包等模式正在增加,DB与EPC等在建设阶段的应用也在扩展。运维阶段的服务范围较窄,更多集中在增值性评估、监测与专项服务,资产管理与生产运营等领域的系统化服务尚待加强。

从治理结构看,工程咨询正处于从分散型向分段型、再向整合型转变的阶段。立项阶段多以模块化为主,较少实现全案统筹。可研工作通常需要由单一单位承担,但环境与社会等专项研究仍由多家机构分工完成,最终由委托方整合。

全过程工程咨询治理的转型路径在于推动从分散到整合的升级,形成以规划综合咨询为牵头、联合体成员或分包单位协作的协同模式。实现关系型治理与领导型治理的转变,在于建立稳固的客户关系、提升技术整合与管理统筹能力,使专业单位逐步从直接签约走向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乃至被牵头单位整合为核心能力的一部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治理结构的构建

国家层面陆续出台推动建筑业与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的政策,治理结构的升级愈发迫切。以项目全生命周期为视角,梳理相关方的角色与职责,有助于明确全过程咨询单位的定位。

在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治理结构中,政府、投资人、项目单位、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承包商、服务商、供应商、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用户、社区与公众等构成了多元主体生态。政府承担宏观监管与引导责任,投资人则代表出资与风险承担方。

现行的法规与监管框架往往强调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的五方主体责任,尚未形成对项目全过程、全面负责的法定主体,即项目单位的核心地位尚未得到充分强化。因此,强化“谁投资、谁受益;谁决策、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是实现国际通行规则的关键。

在全生命周期治理结构中,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服务对象广泛,既可以是政府的工程咨询顾问,也可服务于投资人(银行、基金、产业资本等)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的出资主体,提供投资决策、监管与回收方面的咨询。通过强化项目单位的核心地位,全过程咨询单位的服务对象与价值定位将更加清晰。

此外,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也可以为建设单位和运维单位提供专项服务或集成服务。需要注意的是,运维阶段的全面集成服务难度较大,通常以专项服务形式存在,如运维阶段的评价、安全监测、检测等;在DB或EPC模式下,全过程咨询单位也可为承包商和供应商提供配套服务。

以立项、建设、运维三阶段的整合为目标,形成完整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治理结构。但全面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单一咨询项目实践,受制于工程项目本身的不确定性、合同界定的复杂性以及不同阶段所需的专业分工,难以以一次性全案方式全部完成。通常采用分阶段委托、逐步实现全流程服务的模式,以确保风险可控、协作高效。

政策导向下的两种主导模式

在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政策背景下,通常强调两类主导模式:一是在立项阶段,由一家单位总承包或牵头,统筹立项阶段的综合咨询与相关专项工作;二是在建设阶段,形成多种全过程工程咨询或建设管理的组合模式,包括建设全过程咨询、勘察设计总承包、施工监理总承包等,以及将设计、施工、运维等环节进行有机整合的方案。随着建设模式的转变,DB、EPC等模式逐渐成为常态,新型的咨询组合也在不断涌现。

运维阶段的扩展与国际化趋势

进入运维阶段后,工程咨询的覆盖面需进一步扩大,涵盖设施设备监护、环境监测、安全评价、运营评估、维修改造、改扩建、资产管理等领域。国际经验表明,专业化的运维咨询与资产管理服务,是提升全生命周期经济性与安全性的关键环节。

结语

我国工程行业经历了从分散到整合的演进,价值链治理模式正从分散型向分段型、再向整合型不断升级。全过程工程咨询作为贯穿立项、建设、运维全生命周期的新理念与新能力,需要构建与之相匹配的治理体系,培育良好的行业生态,才有望实现长期、健康的发展。

在以项目单位为核心的全生命周期治理结构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工程行业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组合与内容的需求将持续提升。对工程行业与工程咨询价值链及治理模式的转型深入分析,有助于把握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发展背景、路径与方向。yy易游

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建筑业与工程咨询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我国工程咨询行业国际竞争力、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关键路径。

治理体系的核心在于服务主体与治理对象之间的协同,围绕谁来治理、治理什么、如何治理三大要素展开,治理结构是治理体系的具体体现。

价值创造的根本在于为客户创造价值。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的动力,来自客户及相关方的新需求,其背景是工程行业全生命周期价值链的升级与再造。

价值链与治理模式的升级

价值链是以客户为核心的价值创造活动与参与主体共同构成的链条。按覆盖范围可分为公司价值链、行业价值链和全球价值链。行业与全球价值链通常包含多方参与者,不同主体在价值链中获得的利益与影响力不同,取决于对价值链的控制力与参与深度,从而决定各自的角色与地位。

价值链治理涉及组织结构、权力与利益的分配,以及链内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学术界对治理模式有多种研究,其中由Gary Gereffi提出的五类治理模式广泛应用:市场型、模块型、关系型、领导型以及层级型。主体间的协调能力与权力不对称性呈现从市场型向层级型逐步增强的趋势。

随着市场竞争与产业发展,治理模式也在演进。英国萨塞克斯大学的研究者提出了价值链升级的四种路径:工艺流程升级、产品升级、功能升级和链条升级。

工程行业全生命周期价值链及治理演进

我国工程行业价值链经历了从分散到逐步整合的过程。过去,价值链治理多为分散状态,基本处于市场型与模块型的组合。价值链中的各环节多由不同主体承担,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材料供应等环节均以价格为主导,专业服务的选择常基于模块化的网络关系,因此形成分散型治理格局。

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和相关主体能力的提升,出现了阶段性业务整合的趋势。立项阶段逐步出现投资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专项调查等综合性咨询;建设阶段则出现代建、整合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这使得工程行业的治理逐步从分散走向分段型治理。

PPP模式的兴起,推动了项目公司等主体的出现,进一步促进了从分段型向整合型治理的转变。EPC、DB、设计—采购—施工等总承包模式,以及设计—施工的综合解决方案,成为工程行业价值链治理的重要发展方向。

工程咨询价值链的现状

工程咨询服务围绕工程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展开,与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价值链的覆盖范围相比,仍存在差距。总体而言,工程咨询价值链在覆盖长度上尚未实现对全生命周期的完整覆盖,运维阶段的服务显著不足,且在已覆盖阶段,服务也不尽完善。

在立项阶段,尽管有较多环节被覆盖,但系统的综合统筹能力仍显不足。可研、环境评价、节能评价、社会稳定性评估、地质灾害与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往往由不同单位分工完成,最终由委托方统筹,形成高度分散的模块化治理格局。

规划阶段逐步出现以牵头单位为核心的综合咨询模式,专项咨询单位则作为联合体成员或分包单位参与,形成从分散到关系型、再向领导型治理的演变趋势。立项阶段并非所有咨询工作都能由单一单位承担,需要平衡专业分工、利益冲突与独立性要求。

建设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正逐步扩展,但仍未实现全面普及。代建与建设管理、勘察设计总承包、施工监理总承包等模式正在增加,DB与EPC等在建设阶段的应用也在扩展。运维阶段的服务范围较窄,更多集中在增值性评估、监测与专项服务,资产管理与生产运营等领域的系统化服务尚待加强。

从治理结构看,工程咨询正处于从分散型向分段型、再向整合型转变的阶段。立项阶段多以模块化为主,较少实现全案统筹。可研工作通常需要由单一单位承担,但环境与社会等专项研究仍由多家机构分工完成,最终由委托方整合。

全过程工程咨询治理的转型路径在于推动从分散到整合的升级,形成以规划综合咨询为牵头、联合体成员或分包单位协作的协同模式。实现关系型治理与领导型治理的转变,在于建立稳固的客户关系、提升技术整合与管理统筹能力,使专业单位逐步从直接签约走向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乃至被牵头单位整合为核心能力的一部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治理结构的构建

国家层面陆续出台推动建筑业与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的政策,治理结构的升级愈发迫切。以项目全生命周期为视角,梳理相关方的角色与职责,有助于明确全过程咨询单位的定位。

在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治理结构中,政府、投资人、项目单位、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承包商、服务商、供应商、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用户、社区与公众等构成了多元主体生态。政府承担宏观监管与引导责任,投资人则代表出资与风险承担方。

现行的法规与监管框架往往强调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的五方主体责任,尚未形成对项目全过程、全面负责的法定主体,即项目单位的核心地位尚未得到充分强化。因此,强化“谁投资、谁受益;谁决策、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是实现国际通行规则的关键。

在全生命周期治理结构中,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服务对象广泛,既可以是政府的工程咨询顾问,也可服务于投资人(银行、基金、产业资本等)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的出资主体,提供投资决策、监管与回收方面的咨询。通过强化项目单位的核心地位,全过程咨询单位的服务对象与价值定位将更加清晰。

此外,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也可以为建设单位和运维单位提供专项服务或集成服务。需要注意的是,运维阶段的全面集成服务难度较大,通常以专项服务形式存在,如运维阶段的评价、安全监测、检测等;在DB或EPC模式下,全过程咨询单位也可为承包商和供应商提供配套服务。

以立项、建设、运维三阶段的整合为目标,形成完整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治理结构。但全面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单一咨询项目实践,受制于工程项目本身的不确定性、合同界定的复杂性以及不同阶段所需的专业分工,难以以一次性全案方式全部完成。通常采用分阶段委托、逐步实现全流程服务的模式,以确保风险可控、协作高效。

政策导向下的两种主导模式

在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政策背景下,通常强调两类主导模式:一是在立项阶段,由一家单位总承包或牵头,统筹立项阶段的综合咨询与相关专项工作;二是在建设阶段,形成多种全过程工程咨询或建设管理的组合模式,包括建设全过程咨询、勘察设计总承包、施工监理总承包等,以及将设计、施工、运维等环节进行有机整合的方案。随着建设模式的转变,DB、EPC等模式逐渐成为常态,新型的咨询组合也在不断涌现。

运维阶段的扩展与国际化趋势

进入运维阶段后,工程咨询的覆盖面需进一步扩大,涵盖设施设备监护、环境监测、安全评价、运营评估、维修改造、改扩建、资产管理等领域。国际经验表明,专业化的运维咨询与资产管理服务,是提升全生命周期经济性与安全性的关键环节。

结语

我国工程行业经历了从分散到整合的演进,价值链治理模式正从分散型向分段型、再向整合型不断升级。全过程工程咨询作为贯穿立项、建设、运维全生命周期的新理念与新能力,需要构建与之相匹配的治理体系,培育良好的行业生态,才有望实现长期、健康的发展。

在以项目单位为核心的全生命周期治理结构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工程行业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组合与内容的需求将持续提升。对工程行业与工程咨询价值链及治理模式的转型深入分析,有助于把握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发展背景、路径与方向。yy易游